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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暗链、外链、个人敏感信息泄露风险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10-31   来源:   点击量:

全校各单位:

近期多次接网络安全主管部门通报,我校部分二级网站存在暗链、外链、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等漏洞。为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,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,建设良好的校园网络生态,现开展网站暗链、外链、个人敏感信息泄露风险自查整改工作。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查内容

1.暗链、外链

暗链(看不见的链接)、外链(链接到校外网址的链接),是指网站内容或附件文档中存在着链接,这些链接指向的网站在一段时间变成了赌博、色情、暴力、诈骗、反动信息等非法网站。近年来我校被通报的事件,几乎都是由信息发布时还正常的校外域名,后来过期失效,又被他人注册用于发布非法内容所导致的。相关案例如:某学院发布招聘信息内的原企业官网链接;某二级网站友情链接中的某校友网站链接;某教学成果网页中的word文档附件内列举的原某教学资源网站网址等。

2.个人敏感信息泄露

个人敏感信息泄露,一方面可能会被用于诈骗,另一方面可能会被利用进行恶意攻击等非法用途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,个人敏感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。相关案例如:奖学金候选人、获奖者名单等公示中,披露了师生的姓名、证件件号码、手机号码、QQ号码、家庭住址、银行卡号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、详细的个人经历等个人敏感信息。

二、自查范围

在本单位(部门)网站及其他宣传媒体和业务系统内所有已发布内容,包括附件里的内容。

三、自查方式

1.暗链、外链自查

(1)对已发布的携带网址的新闻和附件,以及携带超链接的文字和图片等,检查相关链接网址,如发现有问题,请及时修改或删除。

(2)加强发布内容的审核,在添加文章时尽量避免包含有第三方网站的链接,对于设置非gov.cn(政府类)、非edu.cn(教育类)以外域名的网站链接,尤其需要谨慎。

文章中确因工作需要发布外链,对于具有时效性的信息可在文章编辑时设置文章“发布时间”和“过期时间”,以降低“外链”风险。在发布后,要常态化定期检查相关网址,发现问题及时修改或删除。

(3)从互联网复制的文字可能会包含大量超级链接,发布前应先将复制文字粘贴到记事本中去掉格式后再发布。

(4)有时效性的新闻和附件,过期后应及时删除。

2.个人敏感信息泄露自查

对需要公布的个人敏感信息进行脱敏、打码处理,仅在工作范围或责任范围内公开。建议电话联系方式以座机号码为主。已过公示期的信息应予以删除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自查整改工作,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责任人亲自抓,具体工作落实到人,于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。自查整改情况请填写《暗链、外链、个人敏感信息泄露风险自查整改表》,并将整改表签章电子版(PDF、JPG格式均可)发送至邮箱:ecampus@qdu.edu.cn。

各单位要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契机,进一步压实责任,总结经验,举一反三,清除风险。要对网站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核,要定期检查外链网站是否有效合法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,并向智慧校园与信息化建设中心及时报备。

自查整改工作中如有问题,请联系智慧校园与信息化建设中心,联系人:姜老师,联系电话:85950788。

    附件:《暗链、外链、个人敏感信息泄露风险自查整改表》



智慧校园与信息化建设中心

2024.10.31